主办单位:司法部、山东省司法厅
协办单位: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、山东省美术家协会、山东省漫画家协会、山东省潍坊市司法局
承办单位:中共山东省寿光市委、寿光市人民政府
一、征集时间:2010年1月15日—3月10日
二、征集对象:漫画创作专业人员及社会各界漫画爱好者
三、作品要求:
1、以正面宣传为主,充分体现法治内涵,兼顾绘画艺术追求,尽量围绕一个法律观点、法律事件或法制人物等进行创作,贴近生活、贴近实际,力求群众性、大众化,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,便于理解和接受。
2、作品可以有黑白、彩色两种形式,可以是单幅或多幅,最多不超过5幅,规格为A3和A4之间,电子稿件最小边长大于600,最大边长小于2000,分辨率为300 ,JPG格式。
3、作品一律使用电子稿件,右下角注明标题、作者姓名。另外,投稿时需提交作者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所在单位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、邮编等。
四、奖项设置:
一等奖2名,二等奖8名,三等奖20名,优秀奖50名。对获奖作品除颁发证书外,一等奖颁发奖金5000元;二等奖颁发奖金1500元;三等奖颁发奖金500元;优秀奖发放奖品。
五、作品评审:
大展将组建全国法制宣传漫画征集作品评审委员会。由著名漫画家黎青(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、山东省漫画家协会主席),著名漫画家玮平(中国漫画家联合会副主席、山东省漫画家协会副主席)和司法部等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。
六、其他事项:
1、主办和承办单位对优秀作品有展览、摄影、出版及宣传权。
2、本次活动恕不退稿。
3、联系电话:0536—5227956;联系人:徐珊珊;投稿电子邮箱:sgspfb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