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莱迪·摩克瑞漫画肖像
1946年9月5日,佛莱迪·摩克瑞(Freddie Mercury)原名Farrokh Bulsara,出生在东非坦桑尼亚的桑吉巴岛上。父亲Bomi Bulsara,母亲Jer Bulsara都是帕西人,出身英属印度。他有一个妹妹Kashmira。父母从印度搬来桑给巴尔岛是为了取得一个收银员的工作。
1954年,八岁的他被送去就读一个位于Panchgani靠近孟买的寄宿学校——圣彼得学校(St. Peter's School)。小时候的他是个阳光且喜欢运动的孩子。尤其喜欢拳击,善用左勾拳。 在学时他组了一个学校乐团The Hectics,他是键盘手。当初的一个朋友形容他“有着诡异的将收音机里音乐在钢琴上重现的能力”。也是这时候,他开始自称“佛莱迪”(Freddie)。他在印度度过了他大部分的童年,和祖母和婶婶一起住。他在印度读完了中学St. Mary's (ISC) High School, 之后搬回桑给巴尔岛。
1964年,桑给巴尔岛革命爆发,17岁的他跟着家人逃避战乱搬离故乡,远到伦敦的Feltham定居。他进入了西伦敦的艾尔沃思工艺学院(Isleworth Polytechnic,现西泰晤士学院(West Thames College))主修艺术。最后,他在伊令艺术学院(Ealing Art College)取得了艺术与图形设计的学士学位(皇后乐队的标志是他设计的)。他之后一生都保持着英国公民的身分。
毕业后,他陆续加入一些乐团,并在伦敦的肯辛顿市场(Kensington)卖二手衣服维生。他也在希斯洛国际机场(Heathrow International Airport)工作。当年的朋友记忆中他是一个“安静害羞而对音乐有强烈兴趣的年轻人”。1969年他组了乐团Ibex,之后重命名为Wreckage,但这团没红。之后他加入第二个乐团Sour Milk Sea,然而在1970年初,这团也解散了。
1970年4月,他加入了由吉他手布莱恩·梅(Brian May)和鼓手罗杰·泰勒(Roger Taylor)组成,当时名为Smile的两人乐团。加入后,依照他的意思,团名改成了“Queen”,这也就是将在日后沿用数十年的名字。 他未来提到这个自己所取的团名:“我当然知道其中有同性恋的意味在,但那只是其中一面而已。”也大约在这个时候,他合法申请将自己改名为“Freddie Mercury”。
身为歌手,他以高亢璀璨的音色与戏剧化的表演方式而闻名。身为作曲者,他则创作了许多皇后乐队的传世作品,例如《波希米亚狂想曲》(Bohemian Rhapsody)、《我们是冠军》(We Are the Champions)、《Killer Queen》、《Somebody to Love》、《Don't Stop Me Now》和《Crazy Little Thing Called Love》等。
1991年11月24日,他死于艾滋病所引发的肺炎,在他公开自己病情后的仅仅一天后。